各研究生:
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转发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浙残联发〔2017〕21号)精神,现将2021年度(2021-2022学年)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和程序
详见《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评选管理办法》(附件1)。
二、申请材料
(1)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申请表(附件2);
(2)所申请、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、残疾人证和2021年度(2021—2022学年)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(均为复印件)。
三、推荐说明
(1)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期间获得奖励情况,2022年新录取的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。
(2)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,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,请相关院系开具获奖证明。
四、申请时间
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1月30日(周三)下午5点前将《申请表》与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oaa108@163.com(邮件请命名为“【康恩贝】姓名+学号”),纸质版交至艺术楼A108。
如有问题请联系:88981401。
附件1:浙江省“康恩贝自强奖学金”评选管理办法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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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28日